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等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自主选择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医养健康、人才国际化、科学精神培育、团队合作建设、人文素养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年度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学习,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全市的培训活动。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站(http://zsgx.mohrss.gov.cn/zsgx/index.html)查询,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可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117.73.255.69:9080)查询,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
四、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结合当地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主动与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对接沟通,加强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宣传,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力争每年培养培训一批数字技术人才。鼓励励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设定制化培训班,做好班次、培训人数等信息统计,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情况表》(附件4),于每季度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县市区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的监督,审核审验继续教育学时时,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要及时化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效。
联系电话:8096769。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 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xls
附件3 潍坊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科室及联系方式.doc
附件4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