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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23年高技能人才奖励补助项目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高技能人才积极性,助力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潍发〔20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有关奖励补助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潍人社字〔2021〕16号),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高技能人才奖励补助项目材料提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奖励补助项目

(一)2023年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或三级、二级职业技能等级)且与潍坊市域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情况。

(二)2023年企业职工参加“青年技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完成规定课时并经考核通过,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情况。

(三)2023年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名师)工作站的情况。

(四)2023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情况、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和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情况。

(五)2022年-2023年经推荐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情况。

二、提报材料

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有关院校将以上5个奖励补助项目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于4月22日上午10:00前提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未提报或逾期提报者,视为放弃提报,不再发放。

(一)企业或院校自查报告、资金申请表各1份;

(二)县市区人社部门考核报告、资金申请表各1份;

(三)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能人才培养奖励和企业在职职工技师一次性培训补助需提供人员名册1份;

(四)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提报程序。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属地内企业、院校材料汇总后提报市人社局,市属及上属驻潍院校直接将材料提报至市人社局。

(二)确保提报质量。高技能人才奖励补助项目代表着市委市政府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希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有关院校对本项工作高度重视,安排熟悉业务的专人,尽快组织辖区内(本院校)的项目情况核实,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三)严格责任落实。提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提报材料进行核实。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0536-8096775

电子邮箱:wfrsj-zynl@wf.shandong.cn

 

附件:1.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能人才培养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能人才培养人员名册

3.企业职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

4.企业职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培训人员名册

5.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名师)工作站经费资助申请表

6.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

7.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励资金申请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7.docx